(一)受理对象
须同时满足下述两个条件:
1.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中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年9月1日—年8月31日,大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年9月1日—年8月31日)。
2.符合其他入公办园条件,详见《年松江区佘山镇公办园中大班入园信息分类、验证材料等说明表》(见附件1)。
(二)工作流程
电话预约——预报登记——统筹安排——入园通知
(三)具体安排
1.电话预约
因疫情影响,家长需提前向相关指定办理点进行电话预约,现场信息验证分时段错峰预报登记。
指定园7月4日—7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2.预报登记
7月17日—7月22日:指定园受理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
3.发放入园通知
8月13日:家长到办理预报登记的指定园领取入园通知书。
(四)预报登记
1.办理地点
2.所需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年松江区公办园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表》(附件2),家长自行下载后填写。
(2)按照《年松江区佘山镇公办园中大班入园信息分类、验证材料等说明表》(附件1)提供相应的证件。
备注:居住类房产证件、户籍迁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上海市居住证》签发以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时间:年7月15日。
(五)入园安排
补充入园(或转园)的中大班幼儿,入园安排时将依据生源信息与资源实际统筹安置。(原则上安排入新开公办园及少部分有补充入园计划的公办园)。
(六)有关说明
凡未按时到相关指定园办理预报登记或提供虚假信息与证件的,均不予安排入园。
二、民办园(一)受理对象: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中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年9月1日—年8月31日,大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年9月1日—年8月31日),且其法定监护人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适龄幼儿。
(二)受理方式:各民办园可根据董(理)事会决议或本机构规章制度自主确定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受理时间等事宜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体现。
(三)受理条件及所需材料:参照民办园小班招生相关要求,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提供以下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市户籍:户口簿、出生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2.外省市户籍:户口簿、出生证、幼儿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相关居住证明等。
3.港澳台户籍及外籍: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出生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四)入园安排:各民办园应在优先满足本镇户籍、本市非本镇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按法定监护人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年限等情况(须以《上海市居住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为准)依次接纳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额满为止。
三、相关附件附件1:年松江区佘山镇公办园中大班入园信息分类、验证材料等说明表
附件2:年松江区公办园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表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教委年6月2日附件1
年松江区佘山镇公办园中大班入园信息分类、验证材料等说明表
有关说明:
1.安排入园所要求提供的居住类房产证件、户籍迁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为年7月15日。
2.智力、听力等有障碍且需接受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可到松江区辅读学校咨询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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