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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年6月-8月公布的《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普陀区

(大致位置如图)

01

金昌路及其两侧

区界以东、以北,中环线以西

◆建设用地用途:

土地储备

◆征收土地的位置:

金昌路及其两侧,区界以东、以北,中环线以西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桃浦镇春光村.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桃浦镇桃浦村.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松江区

(大致位置如图)

01

西起G60新洞泾港桥、东至文祥路

◆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

昆高速(G60)西起G60新洞泾港桥、东至文祥路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中山街道原五龙村.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松江区中山街道原夏家浜村.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平方米、建设用地.5平方米、未利用地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平方米、建设用地.5平方米、未利用地平方米。

02

松江佘山北大居崧塘路西侧、纬二路南侧、东至崧塘路,南至北横河,西至经一路,北至纬二路

◆建设用地用途:

土地储备

◆征收土地的位置:

松江佘山北大居崧塘路西侧、纬二路南侧、东至崧塘路,南至北横河,西至经一路,北至纬二路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佘山镇高家村南塔村民小组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平方米。

2、松江区佘山镇高家村松南村民小组.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平方米。

03

松江区佘山镇叶煌路南侧,东至崧塘路,南至纬二路,西至经一路,北至业煌路

◆建设用地用途:

土地储备

◆征收土地的位置:

松江区佘山镇叶煌路南侧,东至崧塘路,南至纬二路,西至经一路,北至业煌路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佘山镇高家村北塔村民小组.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平方米。

2、松江区佘山镇高家村沉塔村民小组69.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9.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松江区佘山镇高家村南塔村民小组.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平方米。

4、松江区佘山镇高家村松南村民小组.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平方米、建设用地99平方米、未利用地.3平方米。

5、松江区佘山镇高家村松塘村民小组.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1.8平方米、建设用地99平方米、未利用地.2平方米。

04

松江区永丰街道花园路北侧

◆建设用地用途:

体育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

松江区永丰街道花园路北侧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周星村里泾村民小组.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3.9平方米。

2、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周星村新村村民小组.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3.6平方米。

3、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周星村中埭村民小组.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平方米。

05

松江区永丰街道

◆建设用地用途: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

松江区永丰街道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庄泾村南浜村民小组.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06

松江区广富林街道,东至龙马路,南至银泽路以北的B02-08地块,西至银河(B02-04地块),北至纬一路

◆建设用地用途:

社区医疗卫生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

松江区广富林街道,东至龙马路,南至银泽路以北的B02-08地块,西至银河(B02-04地块),北至纬一路。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方松街道原广富林村农民集体平方米,其中农用地平方米、建设用地.7平方米、未利用地.3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平方米,其中农用地平方米、建设用地.7平方米、未利用地.3平方米。

07

中山街道

东至C27-05地块,南至梅家浜路,西至规划茸兴路,北至中河路

◆建设用地用途:

文化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

中山街道。东至C27-05地块,南至梅家浜路,西至规划茸兴路,北至中河路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中山街道原五龙村农民集体.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平方米、建设用地.6平方米、未利用地.8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平方米、建设用地.6平方米、未利用地.8平方米。

08

松江区车墩镇华阳桥社区南乐路东侧,东至文婓路,南至腾远路,西至南乐路,北至华阳村村委会

◆建设用地用途:

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车墩镇华阳桥社区南乐路东侧,东至文婓路,南至腾远路,西至南乐路,北至华阳村村委会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车墩镇华阳村(原华阳桥乡新生锁厂)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松江区车墩镇华阳村农民集体.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平方米、建设用地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9

松江区九亭镇

东至滨河路,南至蒲汇路,西至虬泾路,北至鹤景路

◆建设用地用途:

土地储备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九亭镇,东至滨河路,南至蒲汇路,西至虬泾路,北至鹤景路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九亭镇人民政府.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平方米、建设用地.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松江区九亭镇原兴联村.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9平方米、建设用地.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平方米、建设用地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0

松江区佘山北大型居住社区,东至沉塔路,南至纬二路,西至18A-03A地块,北至18A-03A地块

◆建设用地用途:

建设用地用途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佘山北大型居住社区,东至沉塔路,南至纬二路,西至18A-03A地块,北至18A-03A地块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佘山镇高家村沉塔村民小组.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1

松江区九亭镇,东至滨河路,南至鹤景路,西至虬泾路,北至蒲汇支路

◆建设用地用途:

土地储备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九亭镇,东至滨河路,南至鹤景路,西至虬泾路,北至蒲汇支路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九亭镇人民政府.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松江区九亭镇原兴联村.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平方米、建设用地.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平方米、建设用地.7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2

松江区永丰街道东至H42-03号地块,南至花园二路,西至三新路,北至花园路

◆建设用地用途:

四类住宅组团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永丰街道东至H42-03号地块,南至花园二路,西至三新路,北至花园路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仓桥乡周星村养鸡场.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上海玄盛流体设备有限公司.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上海泓大杜镁丝制品有限公司.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周星村河西村民小组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周星村木桥村民小组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平方米、建设用地35平方米、未利用地40.5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8.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1平方米、建设用地.8平方米、未利用地40.5平方米。

13

松江区佘山镇青天路西侧

◆建设用地用途: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佘山镇青天路西侧(具体四至范围已测绘报告为准)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佘山镇卫家埭村曹家埭村民小组平方米,其中农用地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松江区佘山镇卫家埭村卫家埭村民小组.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平方米。

14

东:空地南:空地西:茂隆路北:长浜路

◆建设用地用途:

土地储备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空地;南:空地;西:茂隆路;北:长浜路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洞泾镇农民集体1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平方米、建设用地.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平方米、建设用地.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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