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
发行情况:
公司简介:
利柏特专注于工业模块的设计和制造,业务涉及结构、材料、电气、暖通、消防、控制等多个工程学科,并需要具备对大型装置工艺流程的深刻理解,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随着各行各业项目建设不断向模块化趋势发展,工业模块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公司的业务发展空间也将持续拓展。同时,公司拥有“设计-采购-模块化-施工”(EPFC)全产业链环节及一体化服务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项目建设服务,为项目建设的安全性、经济性提供保障。
利柏特的控股股东为利柏特投资。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利柏特投资持有利柏特54.47%的股份。利柏特的实际控制人为沈斌强、沈翾,二人系父子关系。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沈斌强、沈翾通过利柏特投资控制利柏特54.47%的股份;沈斌强通过兴利合伙控制利柏特5.31%的股份;沈斌强直接持有利柏特2.23%的股份。综上,沈斌强、沈翾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62.01%的股份。
利柏特此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项目、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佘山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
发行情况:
公司简介:
容知日新致力于成为一家专业的工业设备智能运维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产品为工业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已广泛应用于风电、石化、冶金等多个行业。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容知日新的控股股东为聂卫华,其持有容知日新10,,股股份,占容知日新股本总额的24.46%。容知日新的实际控制人为聂卫华和贾维银,两人于年7月22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聂卫华、贾维银合计直接持有容知日新15,,股股份,占容知日新总股本的36.57%,聂卫华通过安徽科容间接控制容知日新15.51%的股份,两人合计控制容知日新52.08%的股份。
容知日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设备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项目、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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